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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自動提款機(ATM)轉帳繳款
  請選擇「繳費」功能,依如下步驟,進行繳款:
1. 轉入銀行代號:812(台新銀行)
2. 轉入帳號:(請依帳單上註明之帳號輸入)
3. 轉入金額
4. 再次確認後完成交易

* 轉帳手續費17元由用戶負擔。

 親自繳款  
 
1. 您可於繳款期限內,持本帳單所附之繳款單,至本公司各直營門市以現金、信用卡刷卡方式或至下列單位以現金繳款。
 
統一超商7-11 全家
便利商店
萊爾富
便利商店
OK便利店 PHS 專賣店
合作金庫銀行 彰化商業銀行 第一商業銀行 華南商業銀行 臺灣銀行
郵局        
 
2. 若您係至便利商店繳款,請保留商店發給之代收專用繳款證明,日後查詢繳款狀況概以該證明為憑。
3. 郵局僅代收金額 5 元以上帳單。
◎自動轉帳
 
1. 信用卡自動轉帳:
若您持有VISA、MASTER、JCB,請親洽本公司各直營門市或電洽客服中心辦理自動轉帳繳款。
   
2.

銀行/郵局/農漁會/信合社自動轉帳:
若您於金融機構設有活期帳戶,請親洽本公司各直營門市或電洽客服中心索取「PHS超低電磁波轉帳代繳授權書」,於填妥資料後寄回本公司,經受理 後約需四十五天開始生效。(本公司受理轉帳代繳之金融機構共三百家以上)
查詢受理之金融機構

 
 
3.

轉帳代繳授權書填寫注意事項:

  1. 請完整填寫申請表格,信用卡、郵局之授權書請列印一份即可,銀行之授權書請列印兩份 ( 一式兩聯 ) 使用。
  2. 利用銀行存款帳戶轉帳代繳,務必兩聯皆蓋妥存款開戶印鑑;填寫資料若有塗改,請於塗改處加蓋開戶印鑑。
  3. 利用信用卡繳款,請務必簽名 ( 樣式同信用卡背面 ) ;信用卡有效期必需尚餘一個月以上。
  4. 若同一帳戶申請六筆 ( 含 ) 以上門號轉帳代繳,請利用多門號申請附件填寫,並於附件加蓋開戶印鑑。
  5. 請將轉帳代繳授權書及回函信封裝訂完成後 ( 免貼郵票 ) 寄回:242 台北縣新莊市中正路649號8樓A棟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- 帳務處收。
* 經受理生效後,您的帳單上將有自動轉帳之通知字樣,並請您於繳款期限前一日確認您的帳戶內餘額是否足夠。
下載PHS超低電磁波行動電話轉帳代繳授權書
下載轉帳代繳授權書回函信封
下載多門號申請附件

 

  若您已超過繳款期限,請儘速至本公司各直營門市、專賣店、代收行庫及郵局或以自動提款機(ATM)轉帳方式繳款,亦可利用信用卡語音/線上轉帳方式繳款。
 
繳款方式 自動提款機轉帳 親自繳款 自動轉帳
直營門市 代收機構
入帳
工作日
2~3 1~2 2~3 2~3
 
1. 1.若您的當期帳單應繳總金額未達 50 元,本公司得暫不寄發帳單及執行扣款,您暫時亦無需繳款,待後續各期帳單應繳總金額累計達 50 元,或無息累計至每年的三月及九月份,由本公司發送繳款通知簡訊,屆時將依帳單累計應繳總金額執行扣款或由您自行繳款。(前揭作業方式不適用於公司用戶、退租用戶及本公司基於業務考量之其他用戶)
   
2.  本帳單各計費項目金額計算,不足一元者四捨五入。 
   
3. 您如需申請補發帳單,請親洽本公司各直營門市或電洽客服中心,本公司將免費提供服務。
   
4. 因國際漫遊資料交換時效因素,若您的漫遊通信記錄未能於本期計費,將於後續帳單中補收。
   
5. 您若欲取消已訂閱之拇指情報服務,但因停話因素無法自行由手機上操作時,請親洽本公司各直營門市或電洽客服中心,本公司客服人員將為您取消訂閱服務。
   
6. 本帳單所列帳款,如逾期未繳清經本公司催繳仍未繳付者,將照章停話,其因而發生之責任由 貴用戶負責,停話後回復通信作業費時,若有不便,敬請原諒。

* 為確保您的權益,請保留繳款收據。